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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的政策依据有哪些?

时间:2020-10-12 浏览:192 发布人:markbro

1)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04]36号),明确指出:“切实推进抄表到户工作。抄表到户是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前提”。(2)山东省建设厅《关于深化改革、强化管理加快全省城市供水行业发展的意见》(鲁建发[2004]30号),明确指出:“全面推行‘计量出户,一户一表’。改革供水终端用户服务方式,实行抄表到户。按照积极稳妥、规范有序的原则,实施一户一表改造,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对具备条件的用户的改造。大力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,提高城市居民节水水平”。(3)山东省建设厅《关于全省城市居民用水实施“一户一表、计量出户”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鲁建发[2006]2号),明确指出:“凡在城市规划区公共供水管网服务范围内的已建成住宅要加快‘一户一表、计量出户’改造步伐,力争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实现城市居民用水计量出户;新建住宅,一律按照‘一户一表、计量出户’的要求进行设计、施工,实行居民用水按户计量”。(4)肥城市人民政府《肥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》(政府令第48号),明确指出:“对城市居民生活供水实行一户一表、计量出户、抄表到户、收费到户制度。新建或改建居民住宅,应按照一户一表、计量出户的要求进行设计、施工。对已建成的居民住宅,应进行水表户外设置改造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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